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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、軍銜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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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容阻止梁芬就韋忠之事繼續表態,梁芬於是笑笑,退坐回列。但其他官員,仍有不少陸續站起身來,跟祖約舌戰,搞得司馬鄴也拿不定主意,最後只好說:“且暫羈押,試探其心,可肯降否。”

他要真肯降順,正如梁司徒所言,可以當成招攬人心的榜樣——當然啦,朕絕不會重用這個叛徒!倘若他還是跟剛才一樣的德性,仍然心向平陽,那就只好殺了,想必群臣也不會再有怨言吧。

等到退朝之後,梁芬假意往尚書省一行,很自然地就跟李容肩並著肩,李仲思趁機壓低聲音說道:“司徒公何以不肯殺韋忠?須知殺韋忠,實乃大司馬之意也。”

梁芬聞言楞了一下,反問道:“若裴文約欲取韋忠性命,乃可自殺之,何必再押來洛陽?此非欲赦之意麽?”

李容搖頭道:“非也。天下鹹知,韋忠曾忤逆大司馬先公,則大司馬自殺之,恐人謗其假公事而報私怨,是乃押來洛陽獻俘,候天子發落。然而,若大司馬實無怨於韋忠,又何必露布作書,雲‘棄母邦而附胡後,泯天理而從奸行’?司徒公細思,此非‘棄典禮而附賊後’之套語乎?則大司馬實深恨韋忠諷其先公,乃可知矣。”

梁芬這才恍然大悟道:“我老矣,竟不能識此……多虧仲思提醒,然而,今當如何補救才好啊?”

李容答道:“適才陛前,我見荀、華二仆射,及太傅皆未有言,乃可暗示之大司馬心意,明日使三重臣皆請殺韋忠,則韋某自不可活了。”

梁芬頷首道:“如此,便勞煩仲思往說——且既是大司馬之意,不可使其好死。”

於是在李容的煽動下,第二天朝上再議此事,風向瞬間就變了,不但太傅荀組、左仆射荀崧、右仆射華恒都明確表態,應當處死韋忠,很多昨天還為韋忠求情的官員——比方說梁芬——也都緘口不言,不再硬頂。甚至於尚書梁允還提出來:“謀叛之罪,當誅三族,今韋忠無族屬可誅,不逭之罪,及其一身——請論車裂!”

有人站起身來表示異議,說:“子高(孔穿)曾諫齊王,謂車裂是無道之刑也。尚書今請天子車裂韋忠,豈非誘君為桀紂麽?!”

梁允的提議,自然是梁芬所授意的,他對此早已經做足了功課,哪兒有那麽容易就被駁倒啊,當即從鼻孔裏輕輕哼了一聲,反問道:“不知子高所諫,是哪位齊王?齊威王乎,宣王乎?抑或湣王乎?”

對方不能答,梁允就說了:“此言出自《孔叢子》,然而《漢書·藝文志》中不載其書,必乃偽托,偽托之言,豈可信之?”

梁允認為《孔叢子》乃是偽書,並非孔子八世孫孔鮒所作——因為《漢書·藝文志》遍搜當時各家著作,就壓根兒沒提過這個書名啊,而且整個兩漢,也沒見誰說起過、引用過。此書還是這些年突然間就冒出來的,首先宣揚其內容的是“王學”鼻祖王肅,而王肅以偽造、篡改經典知名,八成《孔叢子》的作者也正是這個王肅!

當然啦,雖然很多人都懷疑這一點,但沒誰真敢宣之於口,因為王肅不僅僅是前朝的經學大家,更要命他是司馬昭的岳父……但梁允雖然不敢指責王肅,卻也敢拍胸脯說:“這是本偽書,信不得!”

隨即他便轉向司馬鄴,手捧笏板說道:“國家正刑,唯大辟與絞,然而當此時,胡寇肆虐、赤縣翻覆、先帝蒙塵、人心亂離,則非極刑不足以展示天威,震懾宵小!或以為支裂人體,過於慘痛,有幹天和,且違聖人之教,臣乃請可從商鞅之例。”

商鞅就受過車裂之刑,不過史書上記載得很清楚,他是先被殺(是戰死還是處刑,則不分明),把屍體運回鹹陽之後,才在市集上被車裂的。

車裂可以說是當時最酷烈的死刑了,更超過腰斬(淩遲則尚未“發明”出來),但非國家正刑,自漢文帝減輕肉刑以來,沒有哪個朝代再會把這種酷刑明明白白寫入律書,實際執行的次數也少之又少。因而就逐漸地產生出了認識差誤,有人覺得,所謂“車裂”,乃是“車裂其屍”,而並不是拿生人去用五輛車給活活地扯碎。

梁允因此就說了,咱們不管車裂本意究竟如何,就幹脆車裂韋忠的屍體算了,這樣既彰顯國家對叛徒的重罰,也不幹天和、壞仁心,豈不是好?

司馬鄴本人也痛恨韋忠——誰叫你昨天不拜我,不給我面子的?當即首肯。自然還會有幾名臣僚站起來諫阻,但司馬鄴環視一圈,發現自荀組、梁芬以下,重臣們都不說話,祖約還幹脆跳出來,幫忙梁允跟反對派鬥嘴,他就此才端出了天子的威勢,一拍桌案道:“朕意已決,勿覆諫也!”

尚書省當天便擬制書,核準下發,將韋忠押赴東市梟首,然後以五輛牛車,支裂其屍,陳於市上示眾。洛陽士民人等,多數拍手稱快,當然也有覺得如此非刑仍然過於酷烈的,只屬於很小一部分,乃可不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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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裏之外,裴該還不知道韋忠竟然死得這麽慘,他當日破胡之後,即在蒲津停留兩日,然後率軍返回大荔。郡尉使百姓灑掃街道,跪拜路旁,恭迎大司馬入城,然而裴該左右瞧瞧,心說我老婆不是在城裏麽,她怎麽不來接我哪?

直入郡署,等處理完相應事務後,裴該這才揣著滿心的疑惑,到後堂來尋荀灌娘。就見荀灌娘跪拜於內室之中,俯首請罪。裴該趕緊伸手把她給拉扯起來,笑著問道:“夫人何罪之有啊?”

荀灌娘垂著頭道:“夫君戎馬於外,而妾不能安守家門,擅離長安來至大荔,且妄幹軍政事務,非婦人之所當為——懇請夫君責罰……”

裴該笑吟吟的,扯著荀灌娘於榻上並坐,伸手擡起她的臉來,夫婦二人四目相對,然後他才說:“誰說婦人就必須安居內堂,不可擅行的?夫人憂心我之安危,乃急自長安奔來,眷戀親愛之心,我歡喜還來不及,豈會怪罪於你?然而,說什麽‘妄幹軍政事務’,其間發生了何事啊?”

甄隨、王澤等人當然不會跑去裴該面前告荀夫人的狀,而且自合兵之後,即與胡寇連番激戰,他們也沒閑空仔細向裴該分說大荔城中發生之事,所以裴該只是從各種渠道大致上聽了一耳朵,說夫人曾經喝斥甄隨等,要他們急救郃****體經過究竟是怎樣的呢?你詳細說來我聽聽吧。

荀灌娘不敢也不便隱瞞,便將自離長安後諸事,逐一備悉說與裴該知道。裴該聽了,撚須沈吟不語。荀灌娘偷眼觀瞧丈夫,見他面上貌似並無多少怒色,心中稍定。

結縭既久,她自然熟知裴該的脾性,知道丈夫總體而言,性格還是溫和的;因身份所限,在外逐漸表現得喜怒不形於色,在家中則要坦誠得多。由此想來,倘若裴該真的惱恨自己所為,應該會馬上申斥,而不會假作思考之狀,再別尋發火的機會。

果然裴該想了一會兒,對荀灌娘嚴肅地說道:“夫人差矣,即我真的身陷危局,卿亦不當往赴前線,與我同死——同死何益啊?稚兒尚須夫人養護,豈可浪擲性命?”

荀灌娘心說你責備我這一點,我虛心接受——急忙俯首。可是隨即就聽裴該又道:“且不當呵斥甄隨、王澤,使壞我之統籌……”

不等荀灌娘或辯駁或致歉,裴該就繼續說道:“非關婦人與否,誰雲婦人即不能參政事、軍事?昔日若非夫人參乃父政事,我或許不能夠生出宛城了。然而不在其位,不當幹預,即汝父在此,亦不可插手我之軍事!”

他這番說明,倒是大出荀灌娘意料之外,不過以荀灌娘打小所受到的教育,以及當時的社會思潮,她自然難以理解裴該男女平等的想法,只是以為——夫君甚愛我,乃肯放縱我也。急忙致歉道:“妾一時心急,出言無狀,事後也深自反省——好在甄將軍等未曾因婦人之言而壞國事。唯此後使陳將軍守城,事出無奈,還望夫君寬宥。”

裴該說我方才沈吟,正是在考慮此事啊——“制度紊亂,統屬不明,若非夫人出面,使陳安主守大荔,則恐生不忍言之事——這是夫人之功,何過之有啊?”

還幸虧荀灌娘當日身在大荔城中,可以壓得住那名郡尉,否則的話,郡尉和陳安爭鬥起來,城中無主,難禦外敵,一旦被胡軍攻破了大荔,不但我老婆可能受到傷害,甚至於整體戰略態勢都將岌岌可危了。

根源就在於制度不明,我臨時設置了包括郡尉在內的一些新職務,卻因為有違舊制,還不能徹底融入到整個體系中去,太平時節還則罷了,一旦遭逢特殊事件,具體職權該如何劃分,由誰主事,就成為一個大問題了。

自秦代以來,政府官僚體系就是在逐漸完善的,但漢末魏晉,直至南北朝,官制恰好處在一個重要的變革點上,即便沒有裴該的新政,類似事端都有可能發生。秦漢之制,基本上是以職論品,身任何職,則你的官位就有多高,體系尚算清晰;魏晉“九品中正制”出臺後,人品逐漸影響到官品,使得品官體系逐漸形成,官位的高低乃不再因職而論。

這一方面是對舊體制的調整,比如說尚書令自後漢即為中樞要職,但秩祿制下始終是千石,等同於京縣之令,品官制下則為第三品,位於公、卿之間,終於名實相符。但另一方面,也使得某些清貴而不重要的職務,逐漸位居上品,實際親民官反倒遠遠不如了……

拉回來說,如今是秩祿與官品兩道並行,而且文武不分,混亂情況那就更加明顯。即以此番大荔城中之事來論,郡尉就理論上來說,負責武事,但卻並不屬於大司馬三軍系統,所以他可以不賣陳安的賬,若非荀灌娘以品位相壓,他也是絕不肯退縮卻步的。

裴該受到後世的影響,對於官品更為認同——此後近兩千年間,從正一品到從九品下的標示官位高低的體系,早就已經深入人心啦,除非歷史愛好者,誰知道什麽比公、中二千石、八百石之類名詞各代表了什麽意思——因而就曾經考慮過徹底以官品替代秩祿。此外,軍中品級更加混亂,也急需統一起來。

軍隊是最需要嚴格上下級關系的,只有明高下,才能強組織。

裴該這腦筋一轉起來,就再也不安於室了,又跟荀灌娘敷衍了幾句,便說政事未畢,今夜乃不宿在內寢。當即跑出去,叫來郭璞等親信,就軍中等級問題,詳細研討起來。

研討的結果,是按照後世成法,設置軍銜制度,並與官品相對應。目前此政僅施之於大司馬三軍,基本次序如下:

一品為上大將,唯裴該本人當之。

二品為大將,暫時空缺;三品為上將——目前軍中三品將軍唯有護軍陶侃一人而已。

四品為中將,目前軍中四品將軍有武衛甄隨、中堅郭默、中壘劉夜堂、驍騎北宮純、振武陸衍和奮武陸和。中將的基本職司,為一旅之帥,或可進位軍帥、佐——新在營上設旅,三營為一旅,三旅為一軍。

五品為少將,任旅佐或營督。六品為上尉,任營副或部督。七品為中尉,任部副或隊長。八品為少尉,任隊副或排長。九品為上士,任排副或伍長。伍長以下,將士卒分為少士、上兵、次兵三個級別。

這是正兵的等級體系,輔兵則同等職務,相應軍銜要低上一級。此外,非止大司馬三軍,乃至幕府中參謀,關中地方長吏,只要其職任相關於軍事,也全都授予軍銜——比方說裴嶷雖無將軍號,但既任大司馬中軍帥,也為中將;郭璞為幕府書記,給中尉銜;郡尉則如六品上尉(正好郡國守相是五品)。

凡有軍銜者,即可依軍法約束,且出行必配符記,以作區別,以便識認。裴該命人制作袖標,上將以上為大紅,中、少將為赭紅,上尉青色,中、少尉藍色,士官黑色,無論穿戎服還是鎧甲,都必須套在左大臂之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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